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刘晓明:地理空间信息的开放共享是大势所趋
泰伯网 五仁儿 | 报道
Wolfgang | 编辑
5月8日,“2019烟台院士峰会暨数字地球与空天信息应用发展论坛”中,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副主任刘晓明表示,地理空间信息的开放共享是大势所趋,其中信息安全问题成共享的拦路虎,当下需推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引导地理空间信息产业链供需平衡发展。
他指出,大数据时代,数字地球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理论储备、技术等发展基础。从数字地球的空间信息库建设角度来讲,尤其需要跨部门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和资源环境信息,更要形成整合共享的服务能力。
然而从发展需求与实际应用角度来说,空间信息共享的滞后特征明显,如深空探测等。其中发展难度在于,部分数据涉及国计民生与国家安全,造成信息很难公开与共享。
泰伯网先前也撰文指出,一方面,国家通过技术创新和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数据的采集和加工,另一方面,绝大部分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尚未流通。数据不足成为桎梏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高度的卡脖子因素。
此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地理信息保密、数据共享的规章、政策和技术处理规定,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提出“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由基础信息库的牵头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以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领》(国发(2015)50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7号)等,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对政务数据共享的诉求。
鉴于系列的规章、政策形成于不同历史时期,其出台的背景、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存在着衔接、矛盾、掌握尺度不一致、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有些保密规定施行了十数年未再修订,基础地理信息公开的规定已经进入第九个“试行”年头而不得“转正”。
在地理空间信息开放共享的大势下,刘晓明指出,亟待完善地理空间大数据发展政策环境,加快推进数据权益保护,加快数据采集流动交易等重要规则制定,数据共享、应用、交易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数据脱密、资质认证、产权保护等,推动地理空间数据的开放与开发利用。
值得提及的是,地理空间信息具有统一时空基准、由多源复杂海量信息体系构成、时空动态性等特征。需打通信息壁垒,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与此同时,通过信息库群、云服务架构、大数据体系等建立由国家主导的开源体系。
现阶段,国家各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地理空间信息基础信息库创新发展与空间信息共享对数据的科学性提出了要求,包括地图、3D影像等信息呈现方式,卫星、飞机、地面测绘、地球物理等信息收集方式,以及通过将各种数据“嵌入”地球的地理坐标式信息组织形式等。相应的,空间信息共享逐渐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化和信息化的推力。刘晓明表示,信息获取、采集、处理、应用、服务等产业发展迅猛,如大地测量、地形测量、绘图等测绘地理,国家投资产生应用,如环境监测、土地资源调查、地矿勘探等也在传统手段基础上结合了卫星遥感、导航等新手段。
据此,刘晓明建议引导地理空间信息产业链供需平衡发展,将完整数据链、标准产品链、开源式开发、集成服务平台等供给侧与主体对象(社会公众、科研、企业等)、政务应用、宏观决策等需求侧结合,从而加快构建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打通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整合共享、应用服务、开发利用等链条。
在现有开放程度下,公益性和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作为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数据基础,即测绘、遥感等一级主体为信息共享的重点。另外,二级主体为部门业务信息如土地调查、环境监测等,整合共享其中基础业务信息,第三级主体为数据整合改造、产生地理空间综合信息,如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信息标准化整合叠加产生的信息。
刘晓明表示,国家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储备、战略谋划以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安排。自十一五规划期间以电子政务地理空间信息基础信息库为重点,启动国家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试点——电子政务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平台。继十二五期间进入国家各级空间信息基础全面建设阶段,十三五期间地理空间信息基础信息库的创新发展在进一步推进中。他指出,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后续规划在十四五规划中或将继续涉及。
围绕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技术体系建设、应用服务和产业发展等方面,2017年以来,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与相关地方展开了合作。去年5月份,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共建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框架协议,以打造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建设地理空间大数据交易中心、组建地理空间大数据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一直以来,我国基础地理信息部门也存在向社会开放利用的意愿和行动。基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2010年以来,全国省级政府层面颁布或修正了30余部测绘地信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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